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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 一般剂量为750 mg/次,每日3次,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。较严重的感染剂量加倍。必要时,肌注或静注的频度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,总量可达3-6 g/日。
婴儿和儿童 30-100 mg/kg体重/日,分3-4次给药。新生儿 30-100 mg/kg体重/日,分2-3次给药。淋病 给予单次剂量1.5 g,可分别于不同部位(即双侧臀部)各注射750 mg。脑膜炎 成人 3 g/次,每8小时静脉注射1次。尚无满意的资料用以推荐鞘内用药。
婴儿和儿童 150-250 mg/kg体重/日,分3-4次静脉注射,3天后或有临床改善后,可减至100 mg/kg体重/日,静脉注射。新生儿 100 mg/kg体重/日,病情改善后,可减至50 mg/kg体重/日,静脉注射。预防感染 腹部、盆腔和矫形手术:在麻醉诱导期,通常给予静脉注射1.5 g,需要时在8小时和16小时后,再分别肌注750 mg的补充剂量。心、肺、食道和血管手术:通常于麻醉诱导期静注1.5 g,并于24-48小时内继续肌注,用法为750 mg/次,3次/日。
全关节置换术:在加入液态单体之前,在每包甲基丙烯酸甲酯粘固聚合物中加入头孢呋辛药粉1.5 g。肾功能损害者 肌酐清除率为10-20 mL/分者,给予750 mg/次,2次/日。肌酐清除率<10 mL/分,给予750 mg/次,1次/日。透析病人,应在每次透析结束时加用750 mg。除了静脉给药外,本药可加进腹膜透析液中使用(通常每2 L的透析液加250 mg)。
用药过量
症状 可引至神经系统异常继而导致惊厥。治疗 可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减低本药的血清水平。 注意事项
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。妊娠B类。宜深部肌注。静脉给药时,应充分溶解,溶液澄明,缓慢静注或静滴。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。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,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。片剂不主张用于5岁以下儿童。 上一页 [1] [2] 2005-4-6 15:19:45文章来自中健网983药品频道2005-4-6 15:1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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